·慈善熱情:“先富群體”先天缺失的元素?
早在兩百多年前,亞當·斯密就作出過論斷:一個人為了自己,在市場上賺錢的同時,也為社會作出重要貢獻。而當時的英國人和現在的大多數中國人一樣,認為在市場上賺錢的都是奸商,只要他賺了錢,就是不道德的,甚至于是罪惡的,除非他做了慈善事業。
目前,中國內地的富豪數量不少,其中某些人不是吝嗇的守財奴,就是揮霍無度的暴發戶,尤其在年輕一代中,財富又多用于對時尚的追求、對享樂的貪婪和虛榮的愛慕,促使了整個社會趨向浮華和奢靡。但這些富豪們對慈善事業卻相當冷漠,中華慈善總會曾做過一項統計,該會所獲捐贈的70%都來自國外和港臺地區,內地富豪的捐贈不到15%;而據報道,在西方一些發達國家,通過慈善事業把財富回饋社會,不在“巨富中死亡”已成為一種信仰,一種財富文化。并且認為財富意味著社會責任,財富越多,社會責任就越大。以美國為例,其中最富有的美國人中20%所捐贈的錢,占了全部慈善款的三分之二。
專家認為:中國內地富豪善心的缺失,關鍵是觀念問題、認識問題。民政部在推出財富排行榜時,同時推出我國10大慈善人物,是一種良性道德誘導,通過榜樣引導富豪們形成正確的財富倫理、財富責任和財富文化,別做財富的守財奴,也別做財富的揮霍者,而應積極參與慈善活動,把相當比例的財富捐獻出來反哺社會,讓財富充分發揮自身的作用。
中國內地部分富豪緣何冷漠慈善事業?福布斯全球總裁史蒂夫·福布斯認為,較少涉足公益事業可能與中國企業開始賺錢的歷史尚短有關。